财政部拟于近期开展中央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招标工作。根据《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管理办法》(财库〔2013〕204号文印发)、《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银发〔2012〕172号文印发)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请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照《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愿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申请,并将申请材料于2019年10月25日17:00前提交至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 联系人:国库局李哲,电话:66199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