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为适应人民银行独立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需要,人民银行单设国库机构,经理国家金库业务。按照“一级财政、一级国库”的要求,各地先后成立代理乡镇国库。截止2003年末,全国共有代理乡镇国库11029个。多年来,代理乡镇国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办理国库会计核算业务,为保证国家预算收支的顺利实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随着财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代理乡镇国库核算质量低,内部管理松散,监管不到位,代理成本高等问题也逐渐显现,加之“省直管县”、“乡财县管”以及国家逐步取消农业税的影响,乡镇国库业务量严重萎缩,地位和作用明显下降。
一、代理乡镇国库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职能难以有效发挥。《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对代理乡镇国库的职责和权限作了明确规定。但实际工作中,代理乡镇国库囿于思想意识、管理体制、人员不足等因素,对代理国库业务的职责和权限认识不够,存在“重服务、轻监督”的思想,监管职能未有效发挥。
(二)代理乡镇国库核算质量有待于提高。目前,大部分代理乡镇国库仍采用传统的手工方式进行会计核算,不仅工作效率低,而且业务操作不规范,核算质量也不高;部分代理乡镇国库在办理预算收入业务时,不能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将收纳的税款及时、足额地报解入库,而是普遍采取了定期、集中报解的方式,影响了税款的入库速度。
(三)内控机制不健全,存在风险隐患。由于代理业务只占代理机构正常业务的极小部分,且无利可图,代理机构对国库业务不重视,内部管理比较松散,缺乏严密的规章制度约束。主要表现在:一是规章制度不全,且贯彻执行不力,各岗位间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二是专职国库人员少,且人员流动性大,平均学历较低,对代理国库的职责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差错率较高,业务能力有待于提高;三是乡镇国库账务核算“一手清”现象普遍存在,延压税款情况时有发生。
二、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代理机构风险意识淡薄,片面认为国库会计核算较为简单,是一个相对安全且责任不重的部门,对风险防范的严峻性往往重视不够,内部管理薄弱,造成代理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制度落实不到位,操作不规范的问题,个别乡镇国库只停留在账平表对的初级阶段。
(二)代理国库业务手续费偏低,缺乏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影响代理机构的积极性。根据《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提高商业银行代理支库代办业务费标准的通知》规定,代理乡镇国库的业务手续费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与当地财政协商,一般按每笔
0.1元给付,影响了代理机构的积极性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人民银行县支库人员不足,难以对乡镇国库开展有效监管。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和人民银行职能调整,人民银行县支行的职能科室已重新组合,基层国库人员普遍较少,且大多忙于处理日常核算业务,已很难再抽出足够的人力和时间去监管和指导代理乡镇国库业务。
三、加强代理乡镇国库管理的几点思路
(一)尽快建立代理机构利益补偿机制。目前,国库存款已经计付利息,但商业银行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仍按每笔
0.1元的标准计付代理业务费,不足以弥补代理行的成本支出。可考虑提高代理业务费标准,既低于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又高于目前每笔0.1元的标准。其目的改善商业银行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中成本高于收益的现状,以体现成本收益对等的商业原则。具体收费标准由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各商业银行共同商定,代理业务费由财政部门支付。
(二)强化内控制度建设,有效防范资金风险。代理乡镇国库应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建立内控目标责任制、岗位轮换、业务交接、凭证传递、重要会计事项逐级审批和国库账务检查等各项内容在内的国库内控制度体系,在国库资金风险防范中发挥真正的作用。
(三)提高乡镇国库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人员素质是做好国库监与管理工作的基础。随着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代理国库人员普遍缺乏相关的财税知识,对一些制度条款理解不够深刻,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库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不利于国库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因此,要把代理国库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作为提高国库干部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的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培训方式可采取短期集训、以会代训,检查辅导、岗位练兵等方式,加强对代理国库人员的国库基础理论、基本会计制度、业务操作规程等培训,提高国库人员素质,以适应国库业务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