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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工作的十年

字号 文章来源: 2012-08-14 17: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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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十年来,人民银行依法实施政府采购,有效保障履职需要和各级机构运转,采购工作成效显著。

  ——建立健全集中采购制度。总行制定《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工作规程》等制度;每两年调整和发布集中采购项目及限额标准;每年确定并印发集中采购工作要点。集中采购中心和各分支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等。

  ——逐步完善集中采购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授权的管理体制。各级机构成立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管委会办公室设在会计财务部门。管委会对重大采购事项进行决策。2005年,总行集中采购中心成立,承担人民银行政府采购实施工作。由此,人民银行政府采购工作建立起管理与操作相分离的内部控制机制。人民银行集中采购接受内外部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等多方面的监督管理。

  ——集中采购规模范围逐渐扩大。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由最初仅2个项目发展到目前26项目,主要包括车辆、办公设备、货币发行及钞票处理设备、监控报警设备、会议服务、基建工程等,有总行实施的项目,也有授权分支机构实施的项目。2011年全系统集中采购规模是2002年的15倍。2011年起,人民银行对电子计算机等设备实施批量采购。

  ——集中采购管理不断深化。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人民银行实行严格的进口产品采购管理,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国产产品等政策规定。不断加强对采购预算、采购计划、履行采购审批程序及采购信息等方面的管理。

  ——集中采购电子化建设不断推进。集中采购中心电子化采购平台2009年上线运行,在国内同行业中走在前列。济南分行、西安分行、武汉分行等多家机构自主建设集中采购管理系统。2011年,总行启动集中采购管理系统开发建设进程。

  ——加快集中采购人才队伍的培养。总行每年举办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着力提高全系统采购人员专业素养。集中采购中心创建“集采讲坛”,召开研讨会,组织境内外培训,培养和锻炼集中采购专门人才。分支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培养采购人员。  

培训与交流

制度建设与政策宣传

开标与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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