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金融事业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中,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的成立无疑是浓墨重彩的一笔。它的成立在中国经济史、金融史、货币史上都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掀开了中国共产党领导金融工作新的辉煌篇章。
西北农民银行
1947年11月23日,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司令部根据西北局的拟议和西北财经办事处“关于统一两边区财经工作方案”,经陕甘宁边区政府与晋绥行政公署同意后,正式发布有关“统一两边区货币,合并两边区银行贸易机构”的布告:宣布陕甘宁边区银行与晋绥边区西北农民银行合并,统称西北农民银行;陕甘宁边区贸易总公司与晋绥边区贸易总公司合并,统称西北贸易总公司;西北农民银行与西北贸易总公司仍实行合二为一,对外挂两个牌子,统一管理政策及计划, 统一发行货币,统一调剂物资,内部设立金融管理科,专司管理外汇、统计、物价市场调查、生产贷款、办理汇兑、代理金库等业务。货币发行调拨权归西北农民银行总行。
布告中明确西农币为西北解放区本位币,陕甘宁边区贸易总公司发行的商业流通券为辅币,西农币与陕甘宁边区商业流通券实行固定比价,统一流通,陕甘宁边区商业流通券1元兑换西农币1元;贸易公司、银行、公私营商店、机关、部队,一切记账交易往来、清偿债务等均以西农币为本位币;已发行的流通券,与西农币互相流通,直至破烂不能流通时收回为止。
11月27日,西北局常委办公厅正式任命喻杰为西北贸易公司经理兼西北农民银行行长,刘卓甫为副经理兼副行长。
华北银行
1947年3月至4月,在晋冀鲁豫解放区的邯郸召开华北各解放区财政经济会议,提出财政、经济、金融、贸易进一步统一的建议。随后华北财政经济办事处成立,统一领导华北各解放区的财经工作。
石家庄胜利解放后,晋察冀和晋冀鲁豫解放区连接成一片,形成广阔的华北解放区,统一金融的条件已成熟。
1948年4月,冀南银行与晋察冀边区银行两总行迁至石家庄市联合办公,冀南币和晋察冀边区银行币以固定比价在华北解放区流通。7月22日,两行合并,改称华北银行。不久,晋察冀边区银行币停止发行,冀南币成为华北解放区的统一货币。华北银行成立后,并没有再发行新的货币,确定冀南币为本位币流通整个华北解放区,流通区域包括太行、太岳、冀南、冀中、冀鲁豫、晋中等行政区,34个专署,277个县、市。为加强银行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华北银行作出规定,各分行、出入口行、联办,均由总行直接领导,地方政府和党委只有监督和建议权。
北海银行
解放战争爆发后,山东解放区的北海银行、华中解放区的华中银行配合军事部署,集中金融力量支援淮海战役、渡江战役和华东地区解放战争。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推进,它们又着手恢复和发展农村经济,接管城市金融,健全和扩展分支机构,扩大北海币、华中币的流通使用范围。
1948年11月15日,为配合淮海战役,北海银行发行3000亿元用作解放军的后勤保障。12月16日,北海银行改为中国人民银行华东区行。
这一时期,北海银行继续全力以赴保证淮海战场上的军需供应,对外仍沿用旧名称,继续印制北海币。淮海战役胜利后,北海币仍然在华中地区流通。为配合渡江战役,北海币作为人民币辅币随同华东野战军作战路线流通到江浙皖南,进占南京和上海。1949年11月1日,该行改称为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北海币到1949年11月24日完成收兑,停止流通。
筹备组建中国人民银行
华北财经会议召开后不久,1947年10月,华北财经办事处根据中央的批复,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筹备处,并任命华北财办副主任南汉宸兼任中国人民银行筹备处主任。筹备处设在平山县距西柏坡村约一华里的峡峪村。很快,南汉宸从各解放区银行陆续调来了何松亭、秦炎、孙及民、武子文、武博山、王厚溥、石雷、赵善普等人,并按任务不同分为营业调查和会计发行两个组,开始了中国人民银行的筹建工作。
1948年3月至5月,在石家庄召开了金融贸易会议。会议主要讨论华北各解放区统一货币及贸易,具体研究讨论建立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行货币、稳定物价、调整各地贸易关系等内容。此后不久,党中央决定取消华北财经办事处,成立中央财政经济部,自6月起,中国人民银行筹备处改为隶属于中央财政经济部,继续为货币、银行的统一进行各项准备工作。7月22日,冀南银行与晋察冀边区银行奉命合并组建华北银行,南汉宸担任总经理,胡景沄、关学文为副总经理。
中国人民银行成立
1948年,全国各解放区除中原、东北等解放区还需独立运行的金融体系外,华北、西北、华东三大解放区金融统一工作基本完成。根据中共中央部署,1948年12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颁布了 [金字第四号] 布告,宣布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为中国人民银行,并于12月1日起发行中国人民银行钞票。
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在《人民日报》上刊登了《中国人民银行通告》[发字第一号],公布发行人民币。首批发行的人民币有三种面额,分别为10元、20元和50元,中国人民银行在《通告》中就这三种钞券的样式作了详细描述和说明。这是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首先在华北、华东、西北各解放区统一货币的重大举措。
1949年1月31日北平和平解放,南汉宸负责进城接收国民党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迁至北平。
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后,逐步把各解放区银行改组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北海银行改称为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西北农民银行改为中国人民银行西北区行;中州农民银行改组为中国人民银行中原区行,后改称为中国人民银行中南区行;华中银行改组为中国人民银行华东区行;南方人民银行改组为中国人民银行华南区行;在重庆增设中国人民银行西南区行;东北银行总行改为中国人民银行东北区行;内蒙古人民银行改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各区行下设省、市、自治区分行及地区中心支行、县支行、街道办事处、营业所、储蓄所,形成了全国集中统一的金融体系。(作者:中国金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李萍萍)
(来源:金融博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