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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工具介绍(修订和新增)

字号 文章来源: 2023-01-17 15: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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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存续工具

6、碳减排支持工具。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21年11月,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创设碳减排支持工具,发放对象为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部分外资金融机构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明确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三个重点减碳领域。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按贷款本金的60%予以低成本资金支持。经国务院批准,政策延续至2024年末,实施期为2021年到2024年末,按季操作。属于阶段性工具。

7、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21年11月,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创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发放对象为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和交行共7家全国性金融机构,明确支持煤的大规模清洁生产、清洁燃烧技术运用等七个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领域,以及支持煤炭开发利用和增强煤炭储备能力。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按贷款本金的100%予以低成本资金支持。经国务院批准,政策延续至2023年末,实施期为2021年到2023年末,按月操作。属于阶段性工具。

10、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22年5月,人民银行联合交通运输部创设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发放对象为农发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和邮储银行共7家全国性金融机构,明确支持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和中小微物流(含快递)企业。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按贷款本金的100%予以低成本资金支持。经国务院批准,政策延续至2023年6月末,实施期为2022年5月至2023年6月末,按季操作。属于阶段性工具。

二、补充新增工具

11、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22年9月,人民银行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银保监会创设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发放对象为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支持其向制造业、社会服务领域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设备更新改造提供贷款。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按贷款本金的100%予以低成本资金支持,实施期为2022年9月至2022年末,按月操作。属于阶段性工具。

12、普惠小微贷款减息支持工具。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22年第四季度,支持相关金融机构对普惠小微贷款减息1个百分点。对于16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对其实际减息金额给予等额资金激励,实施期为2022年第四季度,按月操作。属于阶段性工具。

13、收费公路贷款支持工具。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22年第四季度,支持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对收费公路贷款减息0.5个百分点,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实际减息金额给予等额资金激励,实施期为2022年第四季度,按季操作。属于阶段性工具。

14、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第二期)。经国务院批准,2022年10月,人民银行重启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向专业机构提供再贷款资金,通过市场化运作,稳定和促进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实施期为2022年11月至2025年10月末,属于阶段性工具。

15、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22年12月,人民银行创设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支持对象为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和邮储银行共6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可扩展至18家全国性金融机构,支持其向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发放保交楼贷款。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按贷款本金的100%予以资金支持,实施期为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末,按季操作。属于阶段性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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